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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们谈到一体化的时候,究竟在谈什么|Trialday

郑玮 Trialday升堂 2022-03-3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Trialday小编说

关于一体化制度,小编一直在思考,也经历过不同的机构对一体化的实践。纠结于概念,什么是一体化,不如谈谈一体化些什么。


在今年春节前,有幸受邀参加大鱼的一个活动,其中从不同维度分享了我个人对一体化的浅见。假期期间陆续把录音稿稍作整理,为各位读者抛砖引玉。


另外,50分钟时间,小编居然bb了16000多字,天知道我都说了些啥。去掉了很多细节,捞了捞干货。想听段子的还是下回来现场吧。


——来自法律行业最好的脱口秀演员,没有之一


传统律所的转型之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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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感谢各位在年底这么忙的时候,能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来交流。


其实每次到大鱼的场子来,我自己的私心就是来充电的。因为他刚才提到的那些律所那些模式,一部分是我接触过的很多我的老朋友们,而且每次会从他口中听到新的模式,新的律所,新的打法。说来到这里是充电,是因为我一旦离开大鱼的场子,回到律所之后会发现,我们其实都是传统律所。


大鱼对那些很fancy的名字如数家珍,但是在整个行业里还是凤毛麟角。我自己每天在做的和在跟别人在聊的,就是传统律所这些已经有了几年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律所,这些团队们怎么能够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下,在自己的(业务)范围之内做调整。他讲的很多团队是新设的,可能有过几年的发展,但我们都觉得它可能还是一件难、但没有那么难的事情。转型是最难的,因为做这件事情是在挑战自己。

我们今天谈传统律所的转型,首先要定义一下什么叫传统律所,不同地方的律师对这个问题会给出不同的答案。第一种维度是成立时间决定“传统”。去年是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,北京很多律所举办了30周年、25周年的活动。第二种维度就是管理模式决定“传统”,很多人认为提成制这种模式是传统的,一体化这种模式是更看起来更“先进”的,但是提成制就是传统的吗?第三种维度是人员结构决定“传统”,比如金字塔型的结构,我们换个名字叫“皇帝制”的所,都有1~2人的决策机构;合伙制,权利相对平均。第四种维度是分配模式,计点制的分配方法还是提成制分配方法,是按劳取酬还是按照你的管理、品牌、运营等综合来取酬。这些在不同的维度上它没有答案,但我们脑子里都有哪些是传统的,哪些是稍微新一点的。


谈到传统律所和新型律所,我给大家分享一个榜单,但我暂时把榜单的名字隐去了。我把这一个榜单从2015年到去年(2019年)历年的获奖的律所列在上面,你们猜猜这是一个什么样律所的榜单?

这是ALB评选的年度十佳成长型律师事务所。成长型这个词,我有时候觉得不是个好词,成长就意味着你还没长成,在发展当中。而很多时候,发展是因为你还不知道自己要成什么样子,都在摸索,你看榜单上很多今天耳熟能详的名字,当年也是成长型律所。这些律所里,很多都是传统律所在转型或者改制,有调整人员结构、有调整分配模式、有调整管理方式。

另外一个要厘清的概念就是“精品化”。除了大型律所转型外,很多中小型律所把自己的转型称作“精品化”的过程。一度在行业中,中小律所最顶尖标签是什么?精品所。试想一下,一个所如果人员规模在50人以下的话,没有什么好词能形容他,就只有精品所。但是精品所是不是一个我们终极目标?我自己到现在反思,他其实是阶段性的一个伪命题。当你还没有能力做大的时候,你叫自己精品所,有能力做大的时候,谁不愿意做大?所以,阶段性的伪命题不应该当做我们未来要解决的一个目标。


在现在的局势下,所有的中小型的律所都在努力的找机会形成规模化。一种是本地性扩张招人,比如说在任何一个领域稍有成绩,我就知道是不是一种可复制的模式,可以扩大一个团队;另一种就是跨区域性扩张,从北京到全国,从省会到地级市。而大型所都在做一件事,就在专业化。大型所纷纷在成立垂直条线的专业委员会,好像变成了大型所里的专业化精品所,但是大型所的平台还在。


你发现没有,大家在做的事情在趋同。因为在这个时候我们没有人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,就变成了这山望着那山高,小所看大所规模化优势,有网络化的服务优势,大所看小所,精品化有优势。大家在互相抄袭。这种趋同,我们也可以认为是融合的趋势。因为不管是中小型所、大律所,都是传统的,都还没有真正的下一代律所、全新的模式。在这个背景之下,大家都在争夺一件事,叫生存空间。而大家争夺的生存空间是什么?是存量空间。之所以互相抄,是因为这个班里没有一个学霸,这个班里没有一个人拿着一份正确答案说来都抄我的,我这才是对的。


当然,有人问,我们抄美国律所的制度行不行?我们当然都想去抄,但是我自己观察美国的律所制度和律师,发现那个制度是好制度,但是有巨大无比的背后资源的支持,是作为一个整体律师制度、律师文化和社会制度,运行了上百年之后才会产生的。我们只抄律所管理模式,却没办法把律师文化、社会制度融入进来,这是不现实的。所以我们在抄袭的时候就面临着没有正确答案,我们都在闷头探索争夺生存空间。

传统律所里面每一个当家人都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,我的团队下一步怎么办?你有两个方向,一个方向是我要做得“更好”,当然对“更好”有很多定义。我和企业法务交流的时候问过,你们理解中国最好律师事务所哪家,他们说我不知道,他反问我中国最大的是哪家?我说,最大未必是最好的。他说在任何一个行业,中国最大都基本是中国最好,凭什么律师行业是违背的?这个问题问完我也懵了,所以“更好”的律所,其实没有标准。很少有人说,我十年前是20个人,现在还是20个人,然后但是我更好了。你凭什么说更好了?说到底,单兵作战能力的提升幅度是非常有限的,真正的变好,最终都会一定程度的体现在“变大”上。


退而求其次,有人说我没有办法做那么大,怎么办呢?我可以做到有特色,做一个“小而美”的律师事务所。但“小而美”真的是更好了么?“小而美”律所的特色就是,人有特色,这个律所里面主任有特色,核心人员有特色。而怎么保证特色能延续10年?这个人要说了算。

你会发现,我们抄了一圈之后,抄回10年前的样子了,皇帝所还是皇帝所。法学院反正十年以来没什么变化过,我相信法学院培养出来的人也不会有太大变化。那么律师市场进来的人,不就是70后在重复着60后做的这些事情,我们在重复着70后,90后在重复着我们的路么?所以到这儿,我们必须要把之前的讨论画一个句号,讨论方向不对。讨论方向不再是只看规模,只看说皇帝是谁,而要看管理制度。


管理制度是什么?这几年大家都在讨论一体化管理这个问题。大家对“一体化”这个名字都听过,但真要给每个人一张纸,你去写一体化是什么,去定义它,我相信50个人能写出50个答案来。我们其实没有人真正能够在一体化的内涵层面达到共识。我们法律人太喜欢讲道理了。三家律所都说自己是一体化,聊到最后发现是三种不同的制度模式。


我们在谈论的一体化管理,想搞清楚它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样子,就必须先把我们的法律服务的业务模式拆解开来。

过去我们把业务分类的时候,分为传统业务还是新型业务?娱乐法、网络法,这一定是新型业务;建筑工程、民商诉讼、家事业务,一定是传统业务。这个分类方法背后隐含的是什么?传统业务是一个存量市场,中国人只要人口红利还在,离婚的人的基数就会不断增加,这是一个传统市场的增长模式。而增量市场是个新兴业务,突然之间社交电商来了,带来了相关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。


但这种分类模式往下去发展会发现,当传统业务起家的律师想跳到新兴业务的时候,脑子没有变过,我在拿建工案件的思路在做网络法服务。建工案件的市场模式是,建设单位是一个行业群体,可以靠口碑营销在行业内形成影响力;但互联网公司法务部门之间或许没有太强的群体效应,他们的口碑营销不是口口相传模式,他们之间怎么互相介绍业务,传统律师是不知道的。

而我们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到今天,出现了第二种维度的分类方法,批发型业务还是零售型业务。这个名字很不好听,因为没有人愿做批发性业务,所以我们包装一下叫做,标准化业务和个案精品化业务。“标准化“,所有人愿意接受,但能够被标准化、流程化的服务。其实就是批量型业务,就是个案之间没有那么大的质的差别。


这个想法是我一个做零售行业品牌营销的朋友告诉我的。他说,你看所有的销售的模式就两大种,第一种模式叫做集贸市场模式,卖蔬菜、卖水果、卖什么都一样。第二种模式叫精品店模式,你进来之后,我会说您太适合穿我们这件貂皮大衣了,然后转圈夸你。回到法律业务上,是不是也会有这种区别?我们每个人做的业务里面,最痛苦莫过于上午做的是个标准化的离婚业务,下午要谈一个定制化的并购业务。这其实就是律师是否专业化的区别。

比如说我自己,我的专业是诉讼。有人问,诉讼不分专业吗?我想想,金融诉讼是我最擅长的,投融资诉讼我也有涉猎不少,这几年对互联网纠纷解决研究的不少,去年因为遇上一个执行异议之诉的大案子,也投入了很多精力去研究。我认识一个为投资机构服务的律师,我问他主要投资哪个领域,他说投资机构投哪个领域,我就投我就做哪个领域,今天的投资机构愿意投医药行业了,我就去调研医药,明天投资机构要投互联网行业,我调研互联网。我们的能力很像,都是拥有快速进入一个新行业、快速学习的能力,而不真的是说写投资合同的能力。我们这一类是零售型律师,精品化律师。


标准化和精品化的分类方式,好处在于它自带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,两种模式产生效益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。


标准化的模式,它的收益是单件效益×稳定流量。这个乘法等式里面,需要把单件效益不断提高,单件成本的降低,然后流量稳定上升,才能实现效益的增长。精品化模式,是通过个案的相对高额收益实现的,而个案收益的提高,是要靠将个案打造成新品爆品,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普适性的案例,体现律师的专业品牌价值。同时我这个业务最好有延伸业务,能够通过个案诉讼的长尾效应,产生新的业务可能。



为什么要拆分这两种业务模式,因为律所的转型,实际上是管理模式的转型,根源上是业务模式的转型。那意味着,如果我们标准化业务的律师,我们需要知道卖土豆怎么能卖出高价,很简单,把土豆挑出好看的、洗干净、放进盒子里、包上保鲜膜放到超市冷柜里面去。你就把一个土豆变成了精品化土豆。这就是把批发型业务做成了精品化模式。而对于精品化业务,过去是酒香不怕巷子深,现在,要更重视品牌的力量,并且希望通过一个案件,能够在更多类似的、相关的案件中获得业务机会,形成可复制的效应。

传统律所的转型,不是说要推倒重来,而在模式上是有调整空间的。把两种业务模式综合起来,业务增长取决于三个变量:


一是管理成本。就单案件的成本,能不能有效的控制住。律所成本除了这些房租水电之外,都是人的成本,控制人的成本降低,并不是说扣工资,其实是通过团队管理模式去提高效率,通过效率提高来降低成本。本来我三个人一年只能做50个案子,现在这三个人可以做80个案子了,而且服务质量不显著下降,这就叫成本降低了,因为我单案成本降低了。


二是站稳利基市场。利基市场是什么?就是在某个点上绝对鲜明有特色。这个点是什么都行,是大、是强、是好、是漂亮都行,甚至是你律所装修有特色,名字有谐音梗都可以。站稳这个特色之后,附加值才有可能起来。所以我们才发现,这几年新成立的律所,都在名字绞尽脑汁,用各种谐音或者解释方法去加强认识。律所里面的小团队,也从以前的某某律师团队,到现在一定会有个名字,这时市场会带来附加值的增长。


三是流量成本。互联网给我们带来最大的改变,就是流量的价值被放大了,而且流量成本被极大降低了。不管你做什么样的模式,各位的团队里几乎都有公众号,公众号各位始终想做到至少周更吧?即使一个月只有几百阅读量,你也不舍得把它抛弃掉吧?这就是我们对流量价值的认识。

所以想要实现团队的增长,就要让流量成本不断降低,意味着品牌价值要去扩大;品牌价值的扩大,是在站稳利基市场,实现附加值增加之后产生的;而管理模式调整后,才有可能发现并站稳利基市场。所以,一体化并不是一个完全的伪命题,而是要想清楚,在哪些方面一体化。传统律所里是什么都不一体化,所以什么都能做一体化,但是没有人能够一天成功。我们要去变革这些内容里面哪些是可以先变的,或者哪些是应该先变的?

第一是人员的模式怎么调整?专业人做专业事。团队刚组建的时候,每个合伙人把自己的业绩和客户清单拉出来,发现什么都有。好,有没有魄力去强行切割?这件事情很难,因为这件事情做完之后有人走,但是今天走比合作两年之后走成本要低,这件事是必须要做的。品牌要不要有专门人来负责?知识管理要不要有专门人来负责?这些事情在今天看来都是成本,但是两年、三年之后才会有收益。我们说“种下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,其次是现在”,做这些“长期主义”事情也是一样的。所以专业化的分工是必须要做的事情,但是我们太多的人念旧了,我们觉得过去我做诉讼做的那么爽,为啥要去做品牌?做品牌很苦的事情,知识管理更苦,这就是一体化的目的,是为了让我们做人都有增量市场去做去,所以团队是要调整的,专业是要调整的,专业的管理人员是要调整的。

第二是客户资源。一体化的过程是我们把客户资源进行有效共享的这样一个过程,从个人客户转变为团队客户的过程。团队的专业人员去做品宣、marketing、Branding,把这个律所当作一个整体,来共同发现拓展新业务的可能性。而在内部协作上,要管好自己的手,非诉团队不要碰诉讼业务,诉讼团队也要把非诉业务交出去。第一年很难受,两年就舒服了,三年觉得是个习惯了,这是倒逼专业化,也是内部协作性的增强,通过团队管理最后形成最大的合力。我们团队的品牌小组有项工作就是把律所业绩整理好,所有投标需要业绩支持找他们去好了。他们下的苦功夫就是,几乎每周要去轮流敲一遍合伙办公室的门,现在还没有主动申报的意识,但是很多人享受到了有人管的好处。

第三是团队管理。目的是保证一个团队可以有效的扩大它的规模。合伙人有没有等级划分,律师要不要有一个明确的成长阶梯,要不要有能力标准?我们看到的有变革的团队,都从刚才大鱼说的1-1-1的模式,变成了1-2-4-8的模式。因为这种模式出来之后,它本身天然就是带有分级的,每一级别晋升的时候就会有标准,有标准之后就可以实现专业化,专业化完了之后再去协作。


所以,想做一体化管理,就要先想清楚,能不能整合专业力量?能不能整合客户资源?能不能整合团队管理?

第四点,钱还没讲。因为绝大多数团队谈及一体化,就会问是不是绩点制?一体化你们怎么分钱?因为提成制我们都能理解,是一个明确的管理和分配标准,但一体化是一个既看不懂管理,也看不懂分配的标准。那么一体化管理到最后怎么分钱呢?我有一个标准答案,叫爱怎么分怎么分。因为如果你把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分开来看,他就是爱怎么分怎么分。我上周时间跟一个国内法律媒体交流,他们给我一个结论,非常让我震惊。他从一个行业外的角度来看,提成制是分配模式,一体化是管理模式,是可以完全分开看的。有的律所一体化实行的非常好,但分配上采用提成制。

因为我们太喜欢把所有问题用一种公式来解决,但这种标准答案是不存在的。我们先解决那些能解决的问题,管理模式的调整能不能解决。不要想着一刀切,毕其功于一役地完成改革。很多律所,包括美国的一些律所和国内的红圈所,都是通过渐进式的变化,来实现管理模式先完成变化,分配模式接着跟上做变化。我们要学会像跑马拉松一样做团队管理,做那些坚定持久的事情,这可能是真正叫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带给我们的一些启发,而不是那种言必称改革、变革。

最后跟大家说一句,就是今天如上所说的都是道理,我相信今天道理没有人是第一次听。大家还来这乐此不疲,听道理的原因就是,因为人生还得自个过,还得一个合伙人一个合伙人的去沟通。


感谢大家!


晚安 · 好梦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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